摘要:海南1999年就在全国率先开展的生态省建设实践,完全契合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海南作为全国惟一全省性的经济特区,要自觉成为全国新时期改革开放的综合试验区和排头兵。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海南有责任、有条件在生态文明示范省建设上再次先行先试。
海南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一是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二是“大企业进入,大项目带动”。三是充分发挥全国唯一全省性经济特区的立法保障作用。四是加强产业布局规划管理和人居环境建设。五是积极发展生态经济和加快发展清洁能源。六是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七是建立、健全环境生态监管责任制。
关键词:生态文明示范省 海南 先行先试 责任
条件
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之后,做出的又一个重大战略决策。这既是对人类文明进入转型期的规律性的把握,也是对当代中国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性提升。建设生态文明,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污染控制和生态恢复,而是克服工业文明弊端,探索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的过程。
海南1999年就在全国率先开展的生态省建设实践,完全契合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精神和要求,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海南作为全国惟一全省性的经济特区,要自觉成为全国新时期改革开放的综合试验区和排头兵。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海南有责任、有条件在生态文明示范省建设上再次先行先试。
一、先行先试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是海南大特区的神圣职责
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是海南最大的“本钱”和优势,是海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海南是“中华民族的后花园,全国人民的度假村”。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海南不可推卸的神圣职责,也是为全国人民肩负的一份责任。
海南早在1999年就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建设生态省,其目标是把海南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热带生态系统、发达的生态经济体系、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化氛围、一流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省份。建设生态省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关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是根据海南实际条件,因地制宜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形式,其实质是要推动海南省走上切合海南实际的和谐的可持续发展道路,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协调发展,最终达到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10年前海南率先开展的生态省建设实践,完全契合10年后党的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精神和要求,已经具有先试先行建设生态文明示范省的一定意义。同时,海南作为全国惟一全省性的经济特区,其所肩负的一个重任就是要自觉成为全国新时期改革开放的综合试验区和排头兵,应该在经济、社会、文化乃至政治等各个领域的改革开放中勇于不断创新、先行先试,为全国树立成功典范,即使海南不慎在改革开放率先实践的某些方面成为全国失败典型,也具有“前车之鉴”的特殊意义。
因此,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海南应当以生态省建设之成就、独得的生态资源优势为基础,以党中央建设生态文明的理论为指导,充分吸收国内外生态研究和建设的新成果,进一步扩展和充实生态省建设的内涵,
坚持生态立省、环境优先原则,把海南建成生态文明示范省。这既是具体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生态省建设,发挥环境优势,进一步增创发展新优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更是海南做好经济特区“特”字文章,第三次解放思想、先行先试,成为我国新时期改革开放的综合试验区和排头兵的内在要求、天然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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