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出台肠道病毒(EV71)重症者转运标准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8-05-12 08:25 )   来源: 南海网

    为更好的救治手足口病人,减少病死率,5月11日,海南省卫生厅发下了肠道病毒(EV71)重症患儿转运标准的通知。通知称,“七种情形”下,患者要及时转诊治疗。

    通知指出,有以下重症早期表现患儿(尤其年龄小于五岁)须经电话问询海南省专家组评估同意后,尽早转院。由属地医疗机构救护车、医护人员负责转运工作。具体如下:1、持续高热不退;2、末梢循环不良;3、呼吸、心率明显增快;4、精神差、呕吐、抽搐、肢体抖动或无力;5、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6、高血糖(8-10mmol/L以上);7、高血压或低血压。

    通知明确,凡有以下危重征象患儿不得擅自转运,必须经海南省专家组现场评估或进行现场处置,病情、生命体征基本稳定后方可转运。转运工作由专用救护车、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具体如下:1、神经系统:表现为频繁抽搐、昏迷、脑水肿、脑疝;2、呼吸系统:呼吸浅促、困难、呼吸节律改变,口唇紫绀,口吐白色、粉红色或血性泡沫液(痰);肺部可闻及痰鸣音及湿罗音;3、循环系统:面色苍白、脉搏浅速、减弱或消失、四肢发凉、指(趾)发绀,血压下降。(南国都市报/记者 陈新)

9日数据:全国手足口病近25000例 34人死亡
海口手足口病重症病例定点收治医院确定
专家:“三浴”法可有效预防EV71病毒感染
海南省手足口病385例 死亡病例增至3例
提醒:对手足口病过分防范不可取
权威专家:阜阳肠道病毒EV71没发生变异


(责任编辑: 赵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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