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20多宗停缓建工程的开工续建,海口亮出一道独具魅力的房市景观:昔日的“烂尾楼”正在成为居民购房消费新亮点。
“五一”前夕,海口市房地产代为处置中心主任王进才向记者介绍,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消化盘活各类停缓建工程118万平方米。新近续建竣工的新达商务大厦、新华大厦、正昊大厦等12宗停缓建工程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后,已销售完毕;正在建设的国际大厦等一批续建工程也已开始预售。
海口是房地产泡沫的重灾区。264万平方米的空置房、1254公顷的闲置用地和1209万平方米的停缓建工程,沉淀资金307亿元,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和投资环境。
1999年7月以来,海口市针对所处位置好、规模大、功能杂、成本高、产权不清、绝大多数的开发商缺乏后续资金等一大批停缓建工程的共同特点,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处置海南积压房地产试点方案》中可以运用经济手段消化存量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关于加快停缓建工程处置工作的决定》。
据介绍,这一决定为停缓建工程产权人提供了限期建设、现状竣工和权益置换三种处置方式,要求产权人在60日内申报处置方案,同时规定对位于城市重要区域、重要道路或对城市景观有重要影响的停缓建工程,产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申报处置方案或未按批准的处置方案实施的,由指定机构代为处置。代为处置的机构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性质的机构。决定规定,产权人逾期未与代为处置机构签定代为处置协议的,由代为处置机构转让产权,或以投资经营、作为公共用地方式安排使用。按转让产权方式处置的,须通过房地产有型市场公开招标或拍卖;按安排使用方式处置的,可通过房地产有型市场向社会公开招商,由投资者投资经营使用,使用期满后将工程退还给产权人。
据介绍,一大批“烂尾楼”的续建使海口居民的居住环境大为改观。目前城市建成区面积已由原来的20多平方公里扩大到33.64平方公里,市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了17.14平方米,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8.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