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原交通部海南水上安全监督局,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港务监督”),于1999年12月28日正式挂牌运行。海南海事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直属正局级行政执法单位,代表国家在海南省沿海海域、港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水上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的执法权,统一管理海南省沿海、港口所有水域内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等管理工作。

    海南海事局现有人员796人,下设海口、三亚、八所、洋浦、清澜海事局5个分支机构,设有9个派出机构(海事处),局机关下设13个处室(办公室、财务会计处、人事教育处、计划基建处、党委工作部、纪检监察处、工会、审计处、通航管理处、船舶监督处、危管防污处、船员管理处、法规规范处),下设5个基层单位(航标处、通信处、船队、琼州海峡交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海南海事局在交通部海事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交通部党组关于"沿海灯标亮起来,通航秩序好起来,水上事故降下来"的要求,坚持"实行科学管理,争创一流水平"的基本方针,实施“拓展,创新,服务”三大战略,坚持秉公执法,保障安全,为维护国家主权,保障海南和南海海域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履行有关国际公约等不懈努力,为交通航运事业和海南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1999年,国务院进行机构改革,经国务院批准,原交通部安全监督局(对外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部海事局),并在全国设置20个交通部直属海事局。海事局的成立是国务院、交通部对水监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重大举措,是为了使我国海事事业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与国际接轨所做出的重大步骤。新体制的建立,实现了全国水监系统统一政令、统一布局、统一监督管理的目标,标志着我国的海事管理机构向运转协调、反应迅速、办事高效和适应国际通行规则的方向迈进。

海南海事局办公大楼雄姿

图为海南海事局主要领导风采:党委书记:
林嘉祥(右三);局长:欧阳宝奎(左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