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王景、刘新力、范建绥、赵建平、孙流、徐金明、丛丽娜、邢姑、李红利、李霞、
杜景志、陈廷河、周星江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池晓娟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卓怀远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员;
王播、吴泽明为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播、吴泽明、谢君大、王尉伊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冯增驹、郑振全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分院检察员职务;
刘新力、范建绥的洋浦经济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