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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有土地出让清理工作成效显著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8-04-07 09:39 )   来源: 海南廉政网

    按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建设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9月海南监察厅联合省国土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和省审计厅召开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进行专项清理工作。

    按照专项清理工作计划,2007年10月17日至19日,海南省监察厅分别在东方市、万宁市、屯昌县分三个片区召开了专项清理工作汇报会,了解各市、县及洋浦管理局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专项清理工作进展的情况,督促加大力度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研究在专项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对进一步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今年1月15日至23日,海南省监察厅会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等联席会议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琼海市、万宁市、陵水县等市县自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逐宗进行检查,重点是宗地供应前规划情况,供地方式的合法性,供地过程的规范性,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供地后宗地使用情况。被检查市县分管国土工作的副市(县)长向检查组汇报了本市县的情况。

    经调查统计,2005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海南省供应的所有建设用地共计858宗,面积 29,498,503.5840平方米。其中属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有188宗,面积6,270,342.1820平方米;属于协议方式出让的有 182宗,面积4,962,197.2250平方米;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有488宗,面积18,265,964.1770平方米。2005-2006年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基本按照国家规定及时缴入财政和国库,2007年征收的土地出让收入基本全额缴入地方国库,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基本符合有关规定。经检查,我省未发现擅自改变规划条件、改变建设要求、规避土地有偿使用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经济适用房用地改变为商品房用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经批准改变用途、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都重新签订合同并按照市场价补交土地出让金。

    联合检查组对个别市县未全面执行国家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和使用的政策规定、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使用监管力度不够、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竞争性不强、供应后宗地使用情况跟踪监管不到位、部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滞后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的整改意见。(程海 吴冬)


(责任编辑: 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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