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认真研究部署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月、组织参观省警示教育基地、向服务和监管对象述职述廉等活动方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贯彻落实。
海南省发改厅
为认真落实《海南省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琼办发﹝2008﹞6号)的有关要求,该厅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于3月13日和18日召开了纪检组会议和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逐条研究有关责任事项,专题部署牵头任务的落实。3月20日,该厅又召开牵头处室和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会议,分解工作任务。厅党组要求牵头处室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了解工作进展和效果,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海南省工商局
为深化工商系统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廉政建设重点、难点在基层的实际问题,加强对工商基层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勤政情况的监督,省局党组大胆创新,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工商局长、工商所长向服务、监管对象述职述廉工作,近日为此专门下发了实施意见的通知,以深入推进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海南省安监局
为增强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能力,3月11日上午,该局组织60多人在海口监狱召开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现场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廖强针对2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进行了深刻剖析,告诫全局人员多一些法治观念,少一点人治思维;多一些群众观念,少一点部门和个人利益考虑;多一些责任意识,少一点权力私欲。他还要求作为全省安全生产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常敲警示之钟,常防腐败之害,重点要把好处事、节庆、交友、美色、亲情和小节“六个关口”,算好“七笔帐”:一算“政治帐”,不要自毁前程;二算“经济帐”,不要倾家荡产;三算“名誉帐”,不要身败名裂;四算“家庭帐”,不要家破人亡;五算“亲情帐”,不要众亲蒙羞;六算“自由帐”,不要身陷囹圄;七算“健康帐”,不要身心憔悴。
为全面总结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2008年的党风廉政各项工作作出部署,同日下午,该局党组召开了机关党风廉政大会。会议明确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要抓好的8项主要工作,签订了《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鼓舞了士气,振奋了精神,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
海南省气象局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局党组在3月初,对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及分工进行了研究部署,把六个方面共29项重点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牵头和配合单位,下发了《2008年气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为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深入推进气象部门廉政文化建设,局党组决定4月份在全省气象部门开展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气象部门反腐倡廉建设”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要求各单位抓好落实,为海南气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海口海事法院
为贯彻落实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及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3月14日,该院召开全院大会,党组书记孙明宇院长分别与副院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判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根据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新发展、新需要及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该院对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进行了细化,着力构建“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不敢为”的惩治机制、“不必为”的保障机制,使职责更明确,更具可操作性。孙明宇院长要求把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始终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在确保班子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队伍不出问题的基础上,还要确保法官不被投诉、案子不被投诉,努力造就一支清正廉洁、执法公正的海事法官队伍,为构建和谐海南和海洋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上海市驻琼办
为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责任约定把责任落实到处室、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该办于3月25日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定签字仪式。
今年以来,上海办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文明单位”和“平安单位”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上海驻外工作会议精神,将历年形成的21项规制补缺、完善与归并为25项,据此设计了包括办事处主任、各处处长及工作人员的《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海南办事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约定书》共18条约定。(朱典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