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
琼民保字〔2008〕9号
各市、县、自治县民政局: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省陆续发生了手足口病病情,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防治工作。为了做好困难群众手足口病的医疗救助工作,确保手足口病患病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治,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民政部门要紧急行动起来,全力以赴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手足口病的防治和救助工作,要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手足口病医疗救助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要将手足口病作为当前医疗救助工作的重点,对发生手足口病的困难家庭给予重点保障,及时给予医疗救助。对家庭特别困难、手足口病治疗费用超过封顶线的,经市县有关领导批准可以突破封顶线给予救助。
三、要将医疗救助工作前移,及时主动做好手足口病医前救助和保障工作,主动与卫生部门、定点医疗机构沟通与联系,了解困难群众家庭发生手足口病的情况并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救助,要特事特办,简化医疗救助手续,主动上门救助,原则上办理救助手续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四、手足口病医疗救助工作实行问责制,任何工作上的不认真、不落实,造成困难群众手足口病救助工作不及时,影响救治工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