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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汶川地震募捐活动的紧急通知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8-05-19 08:19 )   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海南省民政厅

中共海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海南省双拥办

关于开展“5.12”四川汶川地震募捐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民政局,省直属各单位,驻琼各军警部队政治部: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大地震,突如其来的特大灾害给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抗震救灾指示精神,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全力支援灾区人民,按照省领导的指示,决定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社会募捐活动。鉴于灾区目前道路交通状况,本次募捐活动以捐款为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社会捐款活动紧紧围绕“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主题,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弘扬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灾区提供资金援助,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

    二、时间安排

    5月16日前紧急动员,5月20日前完成捐款接收工作。

    三、组织形式

    各级民政部门负责社会捐助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捐赠款的接收、保管、上交和公示工作。要及时公布捐款接收账户和联系方式,切实加强对捐赠资金的管理,及时公布募集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省直机关工委负责发动和协调省直机关和各企事业单位开展捐款活动。驻琼军警部队政治部负责组织广大官兵开展捐款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市县和各单位要把本次社会捐款活动作为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行动,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实施,确保有关工作落到实处。各有关负责同志,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捐款,起到表率作用。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市县和各单位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迅速掀起捐款热潮,让灾区人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三)坚持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本次捐助活动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解决灾区群众生活困难问题,各市县、各单位要按照自愿原则,组织开展捐款活动。

    (四)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各市县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救灾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公示制度的通知》(民办函[2001]第212号)要求,加强对捐赠款的管理。接收捐赠的资金,要专人负责、登记造册、认真保管。各市县、各单位接收的捐款于5月20日前上交海南省民政厅,由省民政厅统一汇总后发送灾区。

    (五)各市县民政部门要随时报告捐款活动工作动态,并于2008年6月1日前将活动情况总结上报省厅。

    (开户名称:海南省民政厅;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省府大院支行;账号:21105001040001655;联系电话:65339494;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海南大酒店506房)

 

海南省民政厅  中共海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海南省双拥办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责任编辑: 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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