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7年度环境监测结果,影响海口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为降低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确保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海口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近期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将重点抓好扬尘污染控制、渣土运输污染、机动车排气、采石与石材加工粉尘污染的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2007年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状况,全年365天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空气污染指数达到一级标准的天数有277天,二级标准的有88天,空气污染指数超过一级时,首要污染物全部是可吸入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浓度值为0.043毫克/立方米。2007年空气污染指数(API)年平均值为41。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的统计,2007年海口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开展空气质量日报的城市中名列第三。2007年海口市大气降尘浓度和2006年比略有下降,为进一步降低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确保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100%,市国土环境资源局近期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大气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内容之一是防治扬尘污染,包括防治工地扬尘、道路扬尘、裸露地面、露天堆场扬尘污染。其中建筑施工工地、市政施工工地和拆迁工程扬尘污染控制,施工过程须全面落实扬尘控制责任制,文明施工。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方面,要求增加洒水频次,及时清理路面尘土和垃圾。防治裸露地面的扬尘污染方面,要求对市区裸露地面进行绿化或硬化,杜绝裸露的泥土。防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方面,要求对易产生扬尘的露天堆场和货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专项行动内容之二是整治渣土运输污染,要求对运输渣土、煤炭、煤灰、灰土、沙石、垃圾等散流体物料,实行运输准运证和运输许可证制度;凡在海口市建成区内运输散流体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密闭措施或其他防尘措施,防止运送过程中发生物料遗撒或泄漏,对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的运输车辆不准上路行驶。专项行动内容之三是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要求开展交通污染专项整治,加强机动车年检线的管理,定期开展路检。专项行动内容之四是防治采石与石材加工扬尘污染,要求查处非法采石场,采取措施整治采石场扬尘污染。合理规划,集中整治,采取措施整治石材加工扬尘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