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获悉,从即日起对秀英、龙华、琼山、美兰四区共20条路段,采取“博爱路管理办法”进行试点管理。
城管部门要求试点路段所有店铺一律归店经营,不得超出门外。店铺门前自行车、摩托车、汽车按要求统一停放;统一规范遮阳篷、不规范的一律拆除;清理乱张贴、乱吊挂、禁止乱倒污水、垃圾;店铺前一律不许设置、摆放桌椅板凳。同时,对无铺面的流动商贩及无证经营者一律取缔。
进行试点管理的路段分别为:秀英区:秀英大道、秀华路、海港路、滨海西路、海秀西路。龙华区:龙昆南、国贸大道、海垦路、南沙路、海秀中路。琼山区:中山北路、新城路、建国路、文庄路、高登东路。美兰区:和平路、白龙南、白龙北、海府一横路、蓝天路。
从24日下午起,该项整治工作将全面展开,城管部门将对试点路段的商店登记造册,并逐一与各商铺签订“城市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包干到店。如果店家违反规定,城管部门将对店家开出“重罚”,直到吊销营业执照为止。连续三个月没有违规行为的商店,将被评为“文明商店”;连续半年没有违规行为的商店,评为“红旗商店”,发给“红旗商店”证书。连续一年被评为“红旗商店”者,可凭“红旗商店证”享受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管理和户外广告管理等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