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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火车站区各类电价已定 标准从昨日起执行

  新华网海南频道11月19日消息 粤海铁路通道海口火车站站区内各类用电价格标准已定,从11月18日起该标准执行。

  电价格标准如下:

  生活用电价格:属机车车辆工厂、工务、电务、水电维修中心、码头、运输调度楼、生产照明等铁路运输常规业务用电,均执行现行城市大宗工业目录电价标准;  

  生活用电价格:站区内纯属生活(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为0.60元/千瓦时;
  
  经营服务业务用电价格:凡在站区内从事经营服务业活动用电价格为0.80元/千瓦时。(完)

(编辑:吴怡婷)

来源:海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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