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2008年7月8日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五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着力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我省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不移地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根据新的时代条件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五次党代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推动海南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加快海南发展这个中心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完善。
2、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国情、党情和省情的发展变化,更加富有实际成效。
3、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使惩治与预防、教育与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与完善法规制度有机结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形成有利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
4、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战略性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5、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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