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规定》,新增了6种交通违法行为。
新增的交通违法行为包括: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管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申请机动车转入的均罚款200元。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罚款500元,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查合格标志等业务的罚款200元。(南国都市报/记者 良子)
附表:
新增6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公安部102号令,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根据该《规定》,新增了6种交通违法行为,细化了3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一、新增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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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违法行为 |
依据 |
违法记分 |
罚款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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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3 |
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
102号令第47条 |
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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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 |
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 |
102号令第47条 |
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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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5 |
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现机动车所有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登记的 |
102号令第47条 |
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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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 |
机动车所有人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机动车档案转出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后,未按照规定时限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的 |
102号令第47条 |
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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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7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 |
102号令第48条 |
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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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 |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查合格标志等业务的 |
102号令第49条 |
0 |
200 |
二、已经编制代码,102号令细化处罚标准的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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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违法行为 |
依据 |
违法记分 |
罚款金额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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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8 |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
《条例》第13条第1款、《法》第90条、102号令第47条 |
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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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 |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
《条例》第13条第3款、《法》第90条、102号令第47条 |
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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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 |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
《条例》第16条、《法》第90条、102号令第47条 |
3 |
20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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