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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县令”卖出百余顶乌纱
http://www.hq.xinhuanet.com( 2007-12-10 16:26 )   来源: 新华网/中国青年报

110人从他手中买到官

    陈兆丰,男,1948年4月生,汉族,大学文化程度,1973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11月入党。

    陈兆丰在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招标、职务提拔、工作调动、办理入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83.76万元、美元800元。此外,还有人民币545万多元、美元0.6996万元、港币1.677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陈兆丰案成为安徽省历年来受贿数额最大的一起县委书记职务犯罪要案。陈兆丰案件的一个突出表现是大肆受贿卖官。经查:涉嫌向陈兆丰买官并如愿以偿的干部达110人,涉案金额150余万元。

    2006年6月,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陈兆丰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非法所得。陈兆丰不服,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高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去年11月,在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权调研试点工作开始后,定远县委成立了专门的课题调研组,对该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卖官受贿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该县县委组织部调研科科长张方平说,这为规范和监督县委书记用人权调研试点工作提供了许多特别的启示。

    “都是你组织部说了算,还要我这个书记干什么”

    “要想富,动干部”,陈兆丰深谙此道。

    陈兆丰利用乡镇换届、撤并乡镇、机关机构改革时机,大批调整干部。方案都由他一人拿,组织部只能按照他的方案去履行手续。

    2001年,当组织部将乡镇换届干部调整方案交给陈兆丰审阅时,陈把方案扔到一边,并说:“都是你组织部说了算,还要我这个书记干什么”。接着他又重新提出一套方案,对行贿者视情况都作了相应安排。

    2002年7月的某一天,陈兆丰突然来到解放军某部一实验基地秘密住下,并关掉手机,中断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两天后,他鼓捣出了一份长达5页纸、写有多达几百人名字的“名单”,交组织部门去“按程序”考核。他还把这份方案交给县委某领导征求意见,当这位有着多年组织工作经验的领导提出,此方案中有三处违反组织原则时,他大为恼火。在他的操纵下,这份方案在没有作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在书记办公会和常委会上得到通过。

    1995年,中央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2002年7月,中央又下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各级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必须严格按照“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程序进行。但陈兆丰无视这些规定,在乡镇换届人事安排上,不在县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有关领导成员之间酝酿;机关机构改革人事方案,也只是象征性地征求县委某主要领导的意见。所提拔的干部中,有的没经过民主推荐,有的虽然经过民主推荐,也只是走过场,根本没有考虑民意,有的甚至没经过组织部门严格考察,从而导致用人失察失误,带病上岗者有之,能力平平者有之。

    陈兆丰为了对行贿买官者有个交代,竟实行党政分设,严重超职数配备干部。全县25个局机关单独设立了25名专职党组书记,造成了局机关分工重叠,一些单位推诿扯皮、相互掣肘、效率低下;县直机关有32个单位超职数配备45人,全县37个乡镇党委、政府班子组成人员都在11人以上。



(责任编辑: 李凤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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